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600-992
当前位置: 首页 >审计报税>海外税务知识

开曼税务介绍

开曼税务介绍

Cayman (开曼)群岛在一九九七年成立证券交易所。小开曼岛及大开曼群岛,对于世界性的金融服务,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其中又以大开曼群岛的规模及普遍性远冠于中美洲加勒比海各岛屿。开曼群岛的居民,70%以上皆受雇于金融及商业有关的行业。开曼群岛的勃兴,主要在于其政府能随时修订法律,以保持其在金融、保险、商业等方面的领导地位。目前有588家世界知名银行,皆在此设立分行,提供金融服务,共计约吸收了来自世界各地4亿15百万美金的存款。另外开曼也是全球欧币交易主要市场之一。

法制:Cayman (开曼)群岛公司法例以英国普通法为依据,基于1948年英国公司法案制定的,并且可以在1960年的Cayman (开曼)群岛公司法律(修订版)中找到。

税收:Cayman (开曼)群岛完全没有税收,无论是对个人、公司还是信托行业都不征任何税。所以Cayman (开曼)群岛被称为一个真正的税务避风港。

Cayman (开曼)群岛的公司形态可分为三类:一般当地营业公司(Resident Company),非当地营业公司(Non-Resident Company)及税务免除公司(Exempted Company)。其中税务免除公司主要被各国企业、个人用来做金融方面之规划,税务免除公司不能在当地营业。

金融:开曼群岛拥有大量的离岸投资基金(即对冲基金)。现在开曼群岛已成为世界上最重要的基金中心之一,全球新成立的离岸基金中55%以开曼群岛为基地,几乎每天都有新基金成立,共同基金选址开曼群岛最重要的一个优势就是开曼货币管理局的适度管制。

开曼政府于1979年制定《保险法》之后便成为众多第三方保险公司和自保保险公司的注册地。自保保险公司一般是指为母公司的风险提供全部或部分保险的保险公司。在开曼群岛成立自保保险公司,母公司可用比商业保险更低的费率为其风险投保,并能免去支付给商业保险公司的费用和利润。

更新时间:2017/12/7 15:34:02

相关推荐

联系我们

400-6600-992

hkzgt@hkzgt.com

Copyright (c) 2012-2017 中港通(北京)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08900号-1
技术支持:中万网络